中国传统文化

-民间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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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是民族文明、风俗、精神的总称。“文化”的定义,往往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简单地说,中国传统文化以儒佛道三家为主干。三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构筑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这三家传统文化之思想,在中国合称为“三教”。

中国传统文化,依据中国历史大系表顺序,经历了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神农氏炎帝、黄帝轩辕氏、尧、舜、禹等时代,《先秦史》云:“吾国开化之迹,可征者始于巢、燧、羲、农。”;到夏朝建立。之后绵延发展至今。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文化主张“积极进取、建功立业”,为历代儒客尊崇;而且道家文化主张“顺其自然、自我完善”;佛家文化主张“慈爱众生、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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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

烟花又称花炮、烟火、焰火、炮仗。明朝沈榜在《宛署杂记》中记述京城烟火种类时说:“燕城烟火,有响炮起火、三级浪、地老鼠、沙碣儿、花筒、花盆诸制。有花草人物等形者,花儿名百余种,统名日烟火。”

在中国,烟花有着非同一般的含义,也有这一段比较久远的历史。

所谓烟花,是指烟火剂燃烧时所产生的声、光、色、香气、运动及形体变化等综合效果的总成,是供人们娱乐用的一种火药制品,是火药民用的产物。其关键是火药,没有火药,就谈不上烟花。因此,要研究和探讨烟花的发明时间,首先要解决火药的发明问题。

学术界比较一致地认为,我国古代火药不是历史上个别人发明的,而是我国古代炼丹家在炼丹过程中通过长期的大胆探索,在有意和无意中逐渐发明的。在我国古代,盛行炼丹术。所谓炼丹术,就是为求长生而炼制丹药的一种方术。炼丹家认为,人为万物之灵,以静功和气功修炼自身的神、气、精,可以变成神仙,长生不老,这就叫内丹。

因为炼丹家为了炼制长生不老之药或炼制金银,经常尝试用很多种药石配合共炼,他们常用的药石有五金(金、银、铜、铁、锡)、八石(说法很多,一般指丹砂、雄黄、雌黄、空青、硫黄、云母、戎盐、硝石)等,有时也用木炭、松脂及各种草本药等,当炼丹家用硝石、三黄(雄黄、雌黄、硫黄)、炭、松脂等药石配合共炼时,就导致了火药的发明。

我国火药的发明可以追溯到汉代。汉代炼丹家在炼丹时,已经使用硝石和三黄共练。但是,在现存汉代炼丹古籍《黄帝九鼎神丹经》中都清一色地采用火炼法,整本书中都是讲火法炼丹的,没有一个用硝、黄水炼丹的记载。而在《三十六水法》中,其中有33个丹方都使用了硝石,但都是清一色的水炼而不用火炼。出现这种情况,绝对不是一种偶然巧合,说明当时的炼丹家在炼丹时已经有意地在回避火烧硝、黄混合物了,也就是说,汉代炼丹家已经掌握了会着火会爆炸的混合物了,但那时应该还不具备形成真正的火药。

火药到了晋代有了一定的雏形,在我国晋朝著名的炼丹家葛洪的《抱朴子·内篇》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又雄黄……饵服之法,或以蒸煮之,或以酒饵,或先以硝石化为水乃凝之,或以玄胴肠裹蒸之于赤土下,或以松脂和之,或以三物炼之,引之如布,白如冰。”从这段文字记载中可以看出,晋代炼丹家在炼丹过程中,已经使用硝石、硫黄、炭三物进行火炼了,而当三物火炼时,硝石含量小时可以得到氧化砷和单质砷(即“引之如布,白如冰”);如果硝石含量加大,并猛火加热,则会发生爆炸,这种爆炸,就是原始的火药爆炸了。

唐代早、中期,火药已完全被炼丹家掌握和认识了。唐代炼丹家在炼丹时常常采用伏火法,当时有一本丹书叫《诸家神品丹法》,其中记载了一种“伏火硫黄法”,其具体做法是:取二两硫黄,二两硝石,研成粉末,放入银锅内,并将三个皂角子逐个点着,夹入锅内,使硫黄和硝石燃烧;当烧得不起火焰时,再取三斤生熟木炭来炒;当木炭消去三分之一时,就马上退火,趁未冷却取出混合物。这样,炼丹家就认为是“伏火”了。在“伏火硫黄法”中,等量的硝石、硫黄再加一定量的炭,这实际上就是火药配方了。

在唐代另一位炼丹家清虚子写的《太上圣祖金丹秘诀》的丹书中,记载有一种“伏火矾法”,具体做法是:取硫黄二两,硝石二两,马兜铃三钱半,研碎成粉末,调拌均匀,装入罐内;然后挖一个大坑,将罐埋入坑内,罐与地平;再将弹子大小的一块熟火放入罐内,逐渐冒烟,这时赶快用四五层湿纸将罐盖住,上面再压两块砖,并用土埋上,等到冷却时取出,这样炼丹家就认为是“伏火”了。在“伏火矾法”中,等量的硫黄、硝石再加定量的马兜铃(实际是一种炭),这也是火药配方。唐代丹书中类似这样的“伏火”记载,还有很多。

《唐史》载:“李畋,江南西道袁州府上栗麻石人氏,生于唐武德四年(公元年)四月十八日。”唐太宗李世民被山鬼迷缠,久治无效,遂诏书全国求医。时年24岁布衣猎人李畋应诏揭榜,借打猎用土铳原理,采用竹筒装入硝,爆驱逐山魈邪气,使皇上龙体康复,遂封李畋为爆竹祖师。上栗人历来对李畋顶礼膜拜,早在明大祖洪武三年(公元年)就在始建于东晋九年(公元年)的上栗南街佑圣观中设立了“爆竹祖师李畋之神位”,后李畋回乡以爆竹为业,并逐步把制造爆竹的工艺传给乡邻。李畋造福桑梓,得到百姓的尊重。明太祖洪武三年(即公元年),当地人就将每年的4月18日(李畋生日)定为“爆竹鼻祖”的诞辰纪念日,一到这一天,湘赣边界的麻石、大瑶、金刚、文家市、桐木、白兔潭等地的群众便成群结队自发祭奠纪念李畋,一直沿袭至今。

在唐朝已有了烟花的发明,在北宋宣和年间已有了大规模的成架烟火。明清时代,我国爆竹烟花已经很盛行,每逢婚丧喜庆或逢年过节,人们都要燃放爆竹烟花来祭神祭祖,表示庆贺,求神灵祖先保佑全家顺利,万事如意。

有了火药,烟花的发明也有了条件。但其实把时间超前调整一下,在汉代时人们就发现了火焰制造出来的绚丽。西汉的淮南王刘安,在《淮南子》一书中有这样的记载:“含雷吐火之术,出于万毕之家。”含雷,指的是内部的巨大能量的瞬时爆发,而吐火是指瞬间喷射出来彩色的火焰。

这种彩色的火焰,很可能是仿照炼丹炉内火花的喷射而制作的一种类似烟花的火焰,因为某些金属粉末在高温下燃烧,同样可以喷射出漂亮的火花。但这还不是利用火药制作的烟花,不是真正意义的烟花。

隋大业六年(年),炀帝到扬州时写了一首诗,诗中有“火树干光照,花焰七枝开”之句。“火树”“花焰”是当时的火类表演,也就是最早的礼花。但这与后来我们看到的烟花,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我们今天看到这样类型的烟花又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

宋朝人孟元老于绍兴十七年()撰写的《东京梦华录》中回忆军士在御前表演百戏时写道:“忽作一声霹雳,谓之爆仗。......或就地放烟火之类......又爆仗一声,有假面长髯,展裹绿袍靴筒,如钟馗像者……”这里所说的烟火,已是以火药为原料的真正烟花了。

南宋钱塘人吴自牧在《梦粱录》一书中写道:“其各坊巷叫卖苍术小枣不绝,又有市爆仗、成架烟花之类。”书中还有“烟火屏风诸般事件”等记载。这种成架烟火、烟火屏风,就是将各种各样的烟火、爆仗药线按一定的顺序串联起来,绑扎在高大的木架上点放的大型烟火杂戏。

根据这些记载,北宋宣和年间就已经出现了一种用纸筒制作的真正烟花。最初,烟花只是作为种炫人耳目的新鲜玩意儿用于节日庆典。而在中国最隆重的春节里,从初一到十五这些天里,为了辞旧迎新,寄望新的一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们会想方设法制造吉祥、喜庆的气氛,烟花既有驱邪纳福的意思,又能制造出欢乐的氛围,自然很快便流行于皇宫、官府和民间了。

到了南宋,伴随人们对物理学、化学知识的了解及不断深入,烟花的发展逐步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制作技术日趋精良,烟花品种逐渐增多。烟花逐渐盛开在中国的节日里。

烟花多了,伴随着火灾的情况就非常多,因此历朝历代都加强了对烟花的管理。总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烟花爆竹给人们带来的,不只是刹那间的芬芳,还有自古以来就形成的欢庆习俗,也算是属于我国人民的特殊情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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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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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彩虹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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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大富豪》

04

《烟花-金满地》

05

《烟花-发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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