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思探讨素贞喝雄黄显原形,许仙据法典可
沈阳白癜风医院 http://m.39.net/baidianfeng/a_4769995.html 素贞喝雄黄显原形, 许仙据法典可悔婚? 许仙与白娘子的爱情感天动地,故事虽然美好,却有一些悬而未决的婚姻法问题,引起了大家的讨论。 (一)人与蛇妖可以结婚吗? (二)素贞喝雄黄酒显原形,许仙可以以《婚姻家庭编》新规定的“隐瞒重大疾病”主张撤销婚姻吗? (三)延伸探讨:欺诈行为可否致使婚姻可撤销? 今日我们特别邀请到了法力值讼师馆的小马壮士,来和大家聊聊他对此的看法。 人与蛇妖 可以结婚吗? 阅读难度:?? 严格来讲,白娘子本质是蛇,非自然人,并非缔结人类婚姻的适格主体。但白蛇又可以化为人,具备一切自然人的体征,可以生育,可以正常地与自然人一起生活,不管以当时还是现代的医学水平,婚前体检都不会发现其不符合自然人的显著条件。 放在当时三界一体的背景之下考察,三界虽有分,但可以相对自由地往来,人、妖、仙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互相转化的,“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况且此前也多有跨界结合的前例,如七仙女与董永等,都得到了幸福美满的结局。依此推知,仙、人、妖等皆为三界平等的主体,具备基本的“人”的特征,除了妖会法术,其他无异。 也许有人质疑,此前多是人与仙结合,未见人与妖结合,该种立场违反平等原则并不成立。还有人质疑,先例都是违法的,不值得效仿和遵守,比如三圣母下凡违背天庭律条受到惩处。以一种实证主义的立场,三圣母、七仙女等确实违背天界的法律,然而,三界一体、万物有灵,天庭法以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俯视人间,认为人与仙存在等级之分、不得通婚,实乃恶法。 依照三界律法(自然法),凡有情者皆可成眷属。 因此,白娘子具备缔结婚姻的“人”的特征,符合结婚的基本法律条件。 素贞喝雄黄显形, 许仙能否撤销婚姻? 阅读难度:??? 从前的《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两种情形和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 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而最新编纂的《民法典》删掉了禁止结婚的第二种情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和婚姻无效的第三种情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并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换句话说,患有重大疾病者可以结婚且婚姻有效。但这需要一个前提——对方明确知道你的健康情况,并愿意和你结婚。 这是《民法典》一次重要的修改。 这样修改的好处在于充分保障了患有重大疾病之人的婚姻自由,双方若是明知病情仍自愿结婚,法律应当尊重双方的感情。同时,该条款也保障了双方的知情权和婚姻利益。如果一方因为隐瞒疾病给婚后夫妻家庭生活带来深重负担,法律也是准许另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 回到故事里,素贞喝雄黄酒显原形,是“重大疾病”吗?许仙能够以此要求婚姻可撤销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理解什么是《民法典》第条的“重大疾病”。对于“重大疾病”,法律条文没有列举,有待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所以我们在此只做一个初步探讨。 (一)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 旧《婚姻法》中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应属于重大疾病的范畴,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严重影响到婚姻生活,对当事人的婚姻利益产生重大影响,须在婚前知情。那么哪些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或者可以暂缓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疯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二)其他重大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深究不能结婚的本质在于严重伤害当事人的婚姻利益、生育利益乃至健康利益,这都属于个人的重大利益,除非自愿,不得强迫结婚。举一反三,其他重大疾病也应达到或接近上述疾病对婚姻生活影响的程度,进而影响当事人作出是否结婚的意思表示,须结合医学知识来综合考量,在此不作详细探讨。 而结合上文对于重大疾病的探讨,我认为白蛇显现原形不属于“重大疾病”。 首先,白蛇显现原形并不属于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和精神病。而是由于其蛇妖身份所带来的一种特征。而上文我们肯定了白娘子可以成为结婚主体这一点,仙、人、妖可以自由通婚,并作为平等的主体存在,那么白娘子现露原形只是其本初身份的暴露,是她区别于其他适格主体的次要特征,并不妨碍作为自然人的日常生活。 也就是说,白娘子并非患重大疾病,而是隐瞒了自己的身份。 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与许仙结婚,尤其是跨界的身份,这在当时的习俗和观念是颇为重要的信息,否则也不会引起法海的极力反对,从许仙受到的惊吓来看,可以推知该身份的隐瞒足以影响许仙与白娘子婚前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并给其婚后生活带来较大不利影响,按照一般法理解释,白娘子应当负有告知义务但没有履行,构成欺诈,许仙可以主张撤销婚姻。 然而依照《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既然不属于“重大疾病”,至少在法律条文的范围之内无法构成撤销婚姻的事由(这不得不说是一个缺漏)。 所以我认为,许仙不可以据此撤销和白蛇婚姻的。 延伸探讨: 欺诈行为可否致使婚姻可撤销? 阅读难度:???? (1)“隐瞒重大疾病”属于欺诈行为 通常而言,欺诈有两种表现——“告知虚假情况”与“隐瞒真实情况”,后者以存在告知义务为前提。在法律明确告知义务的前提下,一方故意隐瞒重大疾病足以引起另一方对双方未来婚姻生活的显著错误认识,当事人基于错误作出与之结婚的意思表示,陷于表意不自由的境况之中,在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构成欺诈。 ()其他婚前欺诈行为可否致使婚姻可撤销 以法律行为理论解释隐瞒重大疾病的行为系属欺诈,《婚姻家庭编》在此只举隐瞒重大疾病的欺诈行为致使的婚姻可以撤销,并未直接援引《民法总则》第条有关欺诈行为均可撤销的一般条款。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婚姻家庭编》的规定优先于《民法总则》,也即,构成婚姻欺诈只限于“隐瞒重大疾病”一种,其他欺诈行为不予过问,体现了立法的特殊考量。 婚姻家庭是构成中国社会的基本单元,家的概念在国人心中根深蒂固,婚姻关系涉及到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处置,相较于一般的合同的缔结与撤销更为复杂,更须谨慎,立法政策也倾向于维持相对稳定的婚姻关系。双方在缔结婚姻之初应当是基于自由的意志和审慎的考察作出结婚的决定,一些隐瞒和谎言固为道德所不齿,但不至于伤及到婚姻的核心利益。一个人作出结婚的意思表示是经过多方面的考量,非止于一端,某些方面的信息错误大概不会完全影响到是否与对方结婚的综合判断。除非一方需求的关键信息错误,比如一方贪图另一方的美色,知晓对方原来戴了人皮面具之后心生厌恶,再比如,富家女为找真心男,隐瞒自己的财富与之结婚,该男被包养之后觉得人格扫地,以上两者均以对方欺诈为由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问法院是否支持? 且不问涉及到财富、外貌等信息是否有告知义务,一般而言,双方既然要结婚,至少在道德上有坦诚的义务。违反了道德上的义务致使另一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基于此可以撤销婚姻,无疑会增加婚姻生活的不确定性,并极易引导或助长不良的社会风气,婚姻沦为一锤子买卖。在此背景下,一方可以另一方婚前的任何虚假或隐瞒当作欺诈,在实践中难以考察当事人内心真意,一言不合就欺诈,对人性要求苛刻,婚姻家庭时刻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而有些欺骗非出于恶意或者难以判断是否恶意,其中包含有情感因素,比如上述富家女追求真爱男,乃是出于最朴素的情愫,且隐藏财富并未对婚姻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法律不应干预。 婚前两人未曾生活在一起,双方未必有深入的认识,婚后发现对方有一些缺点难以忍受,以为对方故意隐瞒,随即请求撤销婚姻,多少有些荒唐。因此,婚姻中构成欺诈的具体情形应当由法律界定。隐瞒重大疾病的重要性在于对婚姻生活的存续造成影响,尤其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严重危及另一方的婚姻利益,患疾一方必须如实告知。而我国《婚姻家庭编》只规定此一项有关欺诈的婚姻撤销事由,保护范围相对较小,未来可以继续延伸探讨。 END 撰文/小马壮士 图片/来源于网络 往期推荐 校园霸凌/玫瑰少年,往事并不如烟 戏说你算什么最强法海! 脑洞:白素贞和许仙真的可以登记结婚吗? 分手后需要返还礼物吗? 殡仪馆杀人案/《今日说法》最最最离奇复杂案件之一 法力值 让法律流行起来~ 你的一个“分享” 让我们之间的距离又近了一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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